苦主余氏,年二十五,育有二子一女,颇有姿色。
她状告城乡伯侵占民田,放利子钱,强抢民女,致使受害者家破人亡。
这桩事并不是太上皇在位时发生的,而是半年前的新鲜事。
皇帝一听就怒了。
他登基之后,接连遭遇了雪灾与战祸,稍微不慎,就是倾国之祸,却都顺利度过了。
三国来使,约定通商,皇帝的威望更上了一层楼。
为人越发强硬,平衡玩得越发得心应手,朝中反而更加顺服——这便是普世慕强观念了。
皇帝够强,能带着大胤开创盛世,身边就不缺人追随。
再加上这两年里,挣钱的点子一个接一个,生意遍地开花,不仅是老百姓的日子好过了,众臣也跟着沾了光的。
福利多了,俸禄足够养家了,就少有铤而走险去贪,反而越发追求官声官望。
也是因此,朝中办事热情高涨,工作效率大增,给人一种吏治清明无须整顿的错觉。
直到余氏敲响了登闻鼓,以血书上告,终于打破了这一层浅薄的迷障,叫人看到了清明背后的污迹。
不仅是皇帝震怒,众臣也觉着面上无光。
先前太上皇在位,是何等的怠政,都没发生过这样的事儿。
如今,大家伙儿一心向好,竟被这样打脸,做为被状告的祸首城乡伯,就接受了许多的白眼与抱怨。
余氏是良籍之女,却是以民告勋贵,须得先受一百杖。
这是既定的规矩,不能破例。
余氏并非农妇,身子也不甚康健,长时间的奔走,提心吊胆地东躲西藏,让她的身体与精神都处于疲惫不堪的亚健康状态。
别说一百杖了,就是十杖都未必经得起。
皇帝裁决裴驸马与衡阳长公主和离,确实是为了将他与衡阳长公主撕撸开,这样他才能放心地用裴驸马与裴家。
可是,衡阳长公主既提了外室,皇帝自然要问个清楚明白。
裴恒自是知无不言,将余氏的身份与目的一一禀告,皇帝会意,命安公公亲自盯着。
因着行刑时放了水,余氏虽受了一场罪,却只是瞧着凄惨,内里还是好好的。
不过,她身体耗损太过,受完杖刑已无力起身,是叫侍卫拖着进殿的。
进了金殿,余氏跪伏在殿中间,重重地磕了几个头。
鲜血顺着她光洁的额头流下来,在她憔悴却仍美丽的脸上印出痕迹。
“陛下——”她凄声道,“民女有冤!”
因皇帝上位顺利,这两年忙着填充国库,朝中更替的职位极少,新提拔的人才大多派去了江南,殿上站着的,全是老油条。
一见余氏这样,心中就是咯噔一响。
这架势,陛下是要动手了。
满朝文武到了这个时候,有的镇定自若,有的心慌意乱。
余氏声泪俱下地历数了城乡伯府的种种恶行。
当然,余氏并非帝京人士,城乡伯府又是在京勋贵,要将两者牵扯在一起,必然有个中转。
是以,余氏真正要告的,其实是城乡伯拐了三道弯的一个表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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